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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十佳社团指导教师” “十佳社团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作者: 

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校内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十佳社团指导教师”“十佳社团之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十佳社团指导教师(10名)、十佳社团之星(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共青团事业,带头学习并组织学生社团成员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2.工作能力突出。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努力成为典型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施展才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3.道德品质良好。带头遵纪守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号召,带头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争当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具体条件

1.十佳社团指导教师

(1)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成立一年以上,且指导学生社团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特别在学生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有一定造诣,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和活动组织能力;

(3)积极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指导学生社团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活动,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学生认可度高;

(4)了解和掌握学生社团成员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加强与学生社团指导单位的沟通交流,耐心指导学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积极配合完成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工作,带领学生社团创先争优,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优先考虑。

2.十佳社团之星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承担学生社团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所在的学生社团成立一年以上;

(2)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社团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全心全意为学生社团发展服务,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引领社团成员成长进步,推动学生社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学习成绩优秀,综测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

三、评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由各学生社团在层层推荐和精心筛选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推荐十佳指导教师1名、十佳社团之星1名。

(二)资格审查。由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选。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统一组织评选,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四)公示结果。在校内公示十佳社团指导教师和十佳社团之星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面向工作一线,突出重点领域,着重推荐来自师生身边的优秀典型。

(二)严格程序。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宣传。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充分展示优秀典型的精神风貌和突出贡献,调动广大学生社团及社团指导教师的积极性。

五、提交要求

(一)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填写《2025年十佳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2025年十佳社团之星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个人照片(电子版、像素不得低于2M)、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支撑材料。

(二)由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负责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并于4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报送至长安校区星天苑综合服务大楼“青春驿站”203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电子版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以Word形式汇总压缩后发送至邮箱nputuanweistb@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十佳社团指导教师/十佳社团之星申报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标注清楚明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辰一 张卫明

联系电话:88430890 13853376624

电子邮箱:nputuanweistb@163.com

共青团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03月24日